近来,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,以整合小煤矿为主的山西煤企“大兼并”引发全国关注。记者26日从山西省煤炭工业厅获悉,目前全省煤矿兼并重组双方已有九成签订正式协议,兼并主体进驻率80%,接管率达68%,行业整合取得重大进展。但围绕山西煤矿“大整合”的议论一直没有停止。
山西“铁腕治煤”为何拿小煤矿开刀?兼并重组是变相的“国进民退”吗?“煤老板”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?如何平衡各方利益?对此,“新华视点”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。
江苏钢管-山西“治煤”铁腕为何挥向小煤矿?
山西煤一直充当全国经济发展的稳压器:产量占全国的四分之一,省际调拨量占全国的四分之三。然而,多年来其主力却是生产方式落后的小煤矿。
在山西,有人形象地概括了小煤矿的“四害”:浪费资源、破坏生态、草菅人命、腐蚀干部。
饱受小煤矿“四害”的山西,先行一步。山西的整合目标是,到2010年底,全省只保留1000座煤矿,在现有基础上压减60%以上;煤炭企业规模不低于年产300万吨,单井生产规模不低于年产90万吨。伴随着大量小煤矿的退出,一批现代化煤炭“航母”将浮出水面,其中年生产能力过5000万吨的大型集团将达到7个。
兼并重组是变相搞“国进民退”吗?
曾拥有11个煤矿的“煤老板”薛德平不同意“煤老板”退出舞台之说,他更赞同“煤老板”角色转变的说法。
薛德平的煤矿被山西焦煤集团兼并重组,他递给记者的名片上写着“山西吕梁西山德威公司副董事长”,薛德平拥有新公司49%的股份。
一些民营煤炭企业也成了整合主体。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公司董事长贾廷亮说:“原来我公司21个小矿加起来才有120万吨的产能,现在整合成5个煤矿,产能达到620万吨!”
“我们不以所有制论英雄,更谈不上搞所有制和地区歧视。”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厅长王守祯说,整合重组政策设计,目的是提高煤炭业生产力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。
实际上,在小煤矿退出的同时,山西省属国有重点煤企下属的22座不符合条件的小煤矿也被实施关闭。
“煤老板”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?
一些“煤老板”在接受采访时认为,评估结果与实际投资相差较大,不愿认可。
一家大型企业想重组某县的11座小煤矿,其中产量较小、资源量不大的7座煤矿态度积极,而4座储量大的煤矿却迟迟不愿确定合作。
“这不是漫天要价的买卖。”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李建功说,资源是国家的,不能买卖,我们按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,不仅要求兼并企业向小煤矿退还剩余资源量的采矿权价款,还区别情况按原价款标准给予一定经济补偿。
有“煤老板”说,一些投资者私下里买来煤矿,依据的是市场价格,花的钱往往很多;但这次整合依据的却是针对原采矿权人制定的政策标准,两者差距很大。
对此,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王晓立等人分析,在30年的小煤矿发展进程中,一些小煤矿的采矿权人未经法定变更,多次非法转让;有的煤矿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,引进外地投资者盲目经营;更有抱着“炒一把、捞一把”想法的外地游资,不惜花费“黑钱”倒卖矿山。久而久之形成了采矿权人、法人代表、非法承包人、私下投资人、实际控制者十分混乱的“治理格局”。
王守祯说,对于煤炭资源领域长期存在的违法违规经营、非法交易、“地下”协议和不正当利益,无论是法律和政策都不予保护,当然也得不到相应补偿。
如何找到“大整合”各方多赢的平衡点?
经过山西省几轮煤炭资源整合,记者接触的多数干部群众赞成深化改革。但如何协调“大兼并”推进的力度、速度和可承受度?如何处理好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的关系?
王守祯说:“我们的原则是合法权益依法予以保护,正当权益给予合理补偿,原有的合法利益关系保持不变。”
对于政府的作用,朔州市长冯改朵这样说,在合理布局、规划的基础上,“企业互动协商、平等交易为主,其次是中介组织居间促成,实在不行政府才协调。”
“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提供服务、参与监督,不允许侵害利益相关方的事情发生。”山西省监察厅厅长杨森林说。
作为山西第一产业,此次煤矿“大整合”承载了太多的利益纠葛和发展使命。人们期待“铁腕治煤”后的山西,能远离“带血的GDP”,改变资源浪费、环境污染、经济大起大落的发展困境,顺利走上科学发展之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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