钢铁企业迎来一份关乎生死存亡的新规。9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《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准入条件及管理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,在产品质量、环保、能耗和资源综合利用、工艺与装备、生产规模、安全和社会责任6方面(下称“钢六条”)对钢企设置了比以往更为严格的准入条件。
虽然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已于16日截止,但业内为此引发的激烈讨论一直未能结束。
18日,“我的钢铁网”济南办事处负责人李吉民说,“这个‘钢六条’,可以说是对百万吨以下钢厂‘判了死刑’,而百万吨以上、在环保节能等方面尚存在差距的企业,如不及时整改也将面临淘汰或整合。”
“钢六条”的产业结构调整意向明显,似在谋划环保节能的“低碳”路线,难在落实是业内人士对其最大的担忧。
“6条规定中我们符合5条,恰恰是生产规模不符合,但我们的生产设备是最新的,产品质量也完全达标,难道因为规模小就被淘汰?”青岛一家钢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表示。据了解,这家港资企业的普钢年产规模有十几万吨,比规定的百万吨相去甚远,在被整合重组之列。“由于需求旺盛,企业正考虑增资扩产,使产能翻倍,但现在只能搁置,静观其变了。”
李吉民估计,“从全省范围来看,单是规模这一条,就能‘卡’住百余家企业,再加上环保节能等规定,受影响企业数还要多。”
李吉民说,上述规模限制必定把那些规模小但产品精的钢企排斥在外,“这恐怕不是‘钢六条’制定的初衷。”
李吉民建议,“新规定应把重心放在淘汰落后设备,而不是单纯淘汰企业。合理的钢铁产业结构,应保持大中小钢企并存的格局。
“从‘钢六条’的具体内容来看,其目的是提升钢铁产业的整体实力,是调整产业结构的必须手段。尤其是‘钢六条’把质量、环保这些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方面纳入为必备标准,钢铁业谋划‘低碳’之路的方向已经十分清晰。”李吉民表示。
不过,对于新规定能否限得住小钢企,钢铁业的“低碳之路”是否顺畅,业内人士担忧多过信心。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原副院长刘福垣认为,“从人口城市化、社会发展加速期角度来看,以后还要建设经济适用房,为广大农民工建房等重大工程也尚未开始,目前6.6亿吨的钢铁产能还不算过剩。”到时候,强大的供需缺口或又催生一部分开停工十分机动的小钢企,加紧生产、哄抬钢价。环球钢讯的中国研究经理格雷姆·特雷恩则公开表示,“政府甚至都没听说过许多小型钢企,很多地方政府很难限制这些小型钢企。”钢铁企业通常会购置政府所规定的环保设备,“但随后就把它们闲置一旁。”
新规虽未实施,但产业结构调整之风肯定要刮起,山东部分钢企已在考虑今后的发展了。山东肥城市境内一家中型民营钢铁企业,其普钢和特钢的生产规模加起来有150万吨,正好处于新规“合格线”。其负责人说,“当地类似规模的钢企还有几家,我们不担心淘汰,但新规实施后,我们就成了规模最小的,如何与更大型企业竞争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最大课题。”
李吉民建议,这些“跳一跳就能安全通过”的钢企,应该利用这段时间,在环保、节能设施方面主动加大投入,一旦经过准入认定,生产经营上就可以不再束手束脚,虽然规模仍然次于大型钢企,但只要企业综合素质有了,融资、上市等方面肯定会得到公平的对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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