煤炭是我国重要的基础能源和重要原料,在一次能源消费构成中的比例达70%以上。但我国煤炭储量分布极不均衡,北多南少、西多东少,资源分布与区域经济发展、消费需求不相适应,部分地区煤炭供应紧张的局面时常出现。
目前,国家对石油、天然气、粮食等事关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物资均建立了相应的储备机制。煤炭作为同等重要的国家战略资源,其安全供应关系国计民生,也应建立国家煤炭应急储备机制,尤其是在中部湖北、湖南两省建立国家级煤炭储备基地,具有现实而长远的意义。
两省建立国家级煤炭储备基地的必要性
实施中部崛起的战略需要。随着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,湖北、湖南两省经济得到快速发展,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,但能源的供需矛盾也日益突出。特别是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,由于供煤不足,来水偏枯,用电负荷居高不下,两省均出现了缺煤停机和拉闸限电。据了解,湘、鄂两省煤炭外调量将分别达到4000万吨和12000万吨;2015年,将分别达到6000万吨和14400万吨。煤炭资源的缺乏和保障能力不足,不仅直接导致两省电力供应不足、降低工业企业生产能力,还成为影响社会稳定、制约经济发展和中部崛起战略实施的重要因素。
缓解能源紧张局面的客观要求。湘、鄂两省经济的发展必然带来能源的紧缺。按照国家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,将启动和实施一批能源重大项目,包括“西气东输”二线工程,“北电南送”、“西电东送”特高压电网工程,“北煤南运”铁路大通道工程等。这对缓解中部地区能源供需矛盾有一定的帮助,但上述工程主要供给东部、南部发达地区,湘、鄂两省只是路过省份,在两省落地的资源有限。另外,煤炭在两省一次能源消费量中均占70%以上,处于能源消耗的绝对主导地位。而实际情况是,两省是典型的缺煤、少油、乏气,均属于能源输入省份,对外依存度极高。据统计,湖北煤炭消费总量超过1亿吨,其中90%以上的煤炭需要从外省调入。
减小电煤需求季节性波动的迫切需要。湘、鄂两省水电比重较高,分别占总装机容量的41%和64%,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.1倍和3.3倍。由于水电发电能力受来水季节性变化影响较大,水量充足时,火电让位于水电,电煤消耗减少;来水不足时,火电增发,电煤消耗增加。在每年“迎峰度夏”、“迎峰度冬”用电高峰期,煤炭需求也显著上升。水电发电量的季节性变化导致火电发电量的季节性波动,从而引致电煤需求的季节性波动。
两省建立国家级煤炭储备基地的可行性
我国煤炭资源“北富南贫、西多东少”的分布结构与经济发达程度正好相反,这决定了“西煤东调、北煤南运”的煤炭流通格局将长期存在。湘、鄂两省地处我国地理中部,起着承东启西、接南进北、吸引四面、辐射八方的作用。交通便利,铁路纵横交错;水路有长江黄金水道连接东西。为解决湖南、湖北和江西地区煤炭运输问题,国家拟规划有焦柳线扩能、新建月山至益阳、绥德至石门铁路等三个项目。随着内蒙、新疆煤炭南运,在湖北、湖南两省的路口、港口适度储存煤炭,既可解决当地煤炭需求,又可提高铁路输煤效率,还可以利用长江黄金水道解决我国华东地区的部分用煤。
两省建立煤炭储备基地需解决的问题
一是储备基地一次性投资大。经初步测算,建立年吞吐煤炭2000万吨、商品煤再加工1000万吨的储备基地,配套铁路、港口建设、“三通一平”及配煤设备等投资将超过2亿元。另外,还需征地超过1500亩。
二是煤炭储备占用资金多。储备基地运营流动资金和煤炭储备资金数额巨大。按目前煤炭500元/吨的平均市场价格、100万吨应急库存量计算,需占用资金5亿元。加之在储煤时发生的运输费以及煤价下滑造成的价差等,资金占用量大,成本较高。
三是煤炭自然损耗负担重。煤炭有易风化变质、易自燃、长期储存煤质大幅下降等缺点。据统计,目前在铁路、公路等运输过程中,煤损耗约为0.8%至1%。按存储6个月考虑,煤炭的平均热值损耗将达2%。
因此,要建立煤炭储备并使基地正常运营,单纯依靠企业力量很难完成。
两省建立煤炭储备基地的措施建议
要从根本上解决制约煤炭储备的资金瓶颈问题,还需要政府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支持,按“国家财政出资建基地、省级财政给补贴、企业专业化运作”的方式在湘、鄂两省建立国家级煤炭储备基地,以满足资源补充和能源安全保障需要。
国家财政出资建基地。鉴于煤炭储备在国计民生中的重要地位,煤炭储备基地的建设用地、配套铁路、港口、“三通一平”及配煤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议由中央财政直接投入。根据湘、鄂两省实际需求情况,煤炭储备量应分别维持在500万吨和1500万吨水平,建议先期将湖北的枝城港、阳逻港,湖南的岳阳港纳入国家煤炭应急储备体系。
省级财政给予补贴。煤炭储备关系能源供给安全,储备过程中自然损耗、仓储费用、财务成本等不应简单地按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由企业承担,建议由省级财政对富余库存煤炭提供贴息贷款,对因政府煤炭储备而导致的经济损失给予必要的补贴,以保证煤炭储备运营企业盈亏平衡,实现政府与能源企业共同保障能源供给安全的目标。
企业专业化运作。在政府财政支持的前提下,由国有燃料、能源供应企业负责储备基地的煤炭采购、调运、仓储、掺配、出售等经营管理,进行专业化运作,在省级政府的统一调配下,发挥调节器、蓄水池作用,确保区域煤炭供应安全。
以湖北、湖南两省国家级的煤炭储备基地为龙头,将区域内的配煤中心、煤炭转运码头、铁路站点和年耗煤100万吨以上的煤炭消耗大户,纳入煤炭储备系统进行管理,加强煤炭供应链上、下游端的统筹协调,分阶段建立起“产、供、销一体化运营和多方共赢的煤炭供应长效机制”,必将为保障能源安全供应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打下坚实基础。(来源:湖北日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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